第十一課:聖 靈 伴 我 行 (八章一至十七節) 5/11/2003
一、本課目的:
認識聖靈在我們身上所成就與正在成就的工作
2. 從聖經的知識層面進到與神生命的連結
二、簡介:
羅馬書第八章無疑的是聖經中幾段最為人知,最為人愛的章節之一。第七章講到律法的地位與特性。第八章則講到聖靈的工作。內住的聖靈一方面把我們從罪和死的律中釋放了。另一方面給了我們復活與永恒的榮耀的保證。可以說,基督徒的生命就是活在聖靈中被聖靈振奮、托住、引領及充實的生命。若是沒有聖靈,基督徒不可能跟隨主耶穌。這一章有三段。本課所講的是第一段,即聖靈在我們身上所成就的事工,包括釋放、內住、引領、見證及最終使我們肉身復活。
三、聖靈在信徒身上的工作
(1-17)
脫離律法
聖靈的律釋放了我們
因我們的罪性的軟弱,律法既不能使我們稱義,也不能使我們成聖
律法不能行的,神藉著衪的兒子而成就
–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、成為罪身的形狀、作了贖罪祭(參考利未記六章24至30節)、在肉體中定了罪案
祂為我們供應了稱義與成聖所必需的:藉著基督,我們得稱義;藉著聖靈,我們得成聖
我們稱義不是因著我們行律法,乃是因著神的恩典。同樣的,我們成聖也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藉著內住的聖靈
心意區別信徒:隨從肉體的人、體貼肉體的事。隨從聖靈的人、體貼聖靈的事
心意不同,結局不同: 體貼肉體的,就是死。體貼聖靈的,乃是生命平安
心意不同,對神的態度也不同:體貼肉體、就不服,也不能服神的律法。
屬肉體的人、不能得神的喜歡
基督徒的印記:沒有基督的靈,就不是屬基督的
『有基督的靈』與『基督在我們心裏』是相同的意思
身體因罪會死,心靈卻因義而活。使我們心靈活回來的聖靈將來也會使我們的身體活回來
內住的聖靈,同時也給了我們一份責任。那就是,活出一個義的生命
聖靈給我們能力,治死我們的罪性:捨己背十字架 (馬可福音八章34節),棄絕惡行,因而活出一個跟隨耶穌的生命。這就是,出死
(自我的沈迷)
入生
(放棄自我)
的福音
神引導我們成為聖潔,為祂的兒女
不使我們害怕
(奴僕),反叫我們自由
(兒子)
使我們親近神,促使我們叫祂阿爸父
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、祂的後嗣
(16,17a)
與基督一同受苦,因而與祂同得榮耀
(17b)
四、分享與實踐
五、預習下週課程:盼望因主愛 (八章18至39節)
聖經對人現世的苦難的看法如何?勝過苦難的秘訣是什麼?
基督徒的歎息是什麼?盼望又是什麼?
聖靈為何也歎息?這代表什麼意義?
八章28節給了基督徒怎樣的保證?請問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的『益處』是些什麼?
(請試從第八章18至28節,第五章3至5節與第一章21至30節來解釋這兩個字)
八章29及30節保羅如何描述按祂旨意被召的人?這兩節的目的為何?
八章31至36節,聖經用五個『反問句』來肯定神的愛,它們的內容是什麼?
六、期終複習:
閱讀羅馬前八章,選取一段經文,默想、背誦及禱告
綜覽羅馬書前八章,你對『這義是本於信,以致於信』有什麼領受?
思想『義人因信而生』對你的人生到底有什麼意義。
禱告神福音的大能復興你。使你不但體認『因信稱義』的道理,並且能與基督『聯合』,享受聖靈的同在與主愛的實際。